《行銷大師法則——永恆不變22誡》
好久暸,那本書還是沒有看完,週四湯總催我的時候,我都很不好意思暸,明天一定要還給他暸,以后有機會再細細拜讀暸。不過還是將內容的概要記下吧。
書名:《行銷大師法則——永恆不變22誡》(The 22 Immutable Laws of Marketing)
著者:賴茲(AI Ries)&屈特(Trout)
譯者:蕭富峯
齣版:麥田齣版有限公司
1.領先法則——與其訴求妳的産品比人傢好,不如搶先進入某個市場。
2.類別法則——如果妳無法搶先進入某個産品類別,試着建立一個妳可以搶先進入的新類別。
3.心智法則——與其第一個進入市場,不如第一個進入消費者的腦海裏。
4.認知法則——行銷運作並非一場産品戰,而是一場認知戰。
5.焦點法則——行銷運作最具威力的觀唸,就是在潛在顧客的腦海裏,佔有一個自己獨享的字眼。
6.排他性法則——在潛在顧客的腦海裏,兩傢公司不能同時佔有相同的字眼。
7.階梯法則——妳所要採行的策略,完全視妳所佔有的階梯位置而定。
8.二元法則——長期而言,每個市場都會變成雙雄爭霸的競賽。
9.反嚮法則——如果妳正瞄準第二品牌的位置,那么,妳的策略將深受領導者的影響。
10.分裂法則——隨着時間的推移,一個産品類別將會進一步裂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産品類別。
11.長期觀點法則——行銷傚果在長期纔能見真章。
12.品牌延伸法則——行銷人員經常會麵對一股難以抗拒的壓力,要求他們延伸既有品牌的價值。
13.犧牲法則——想要有所得,就必須要有所失。
14.屬性法則——對每一個屬性而言,都會有一個相反的、有傚的屬性存在。
15.坦誠法則——當妳坦誠一項缺點時,潛在顧客將會主動幫妳不上一個有點。
16.單一法則——在每個情景裏,隻有單一行動會導緻真正重大的結果。
17.不可預測法則——除非競爭者的計劃書是妳草擬的,否則,妳根本無法預測未來的髮展。
18.成功法則——成功常常會導緻自大,自大則會導緻敗亡。
19.失敗法則——失敗應該是在與其之內的,並在閤理的範圍內北接受,而非動輒處罰或責備。
20.媒體炒作法則——實際的情況常常和媒體上的報道相反。
21.加速法則——成功的計劃並不建築在一時的流行上,而是建築在趨勢上。
22.資源法則——如果沒有足夠的資源,想法將難以大展身手。
(PS:这本书是台湾出版的,字体是繁体,而且是竖排的。以上文字特意用紫光的繁体来写,发现个问题,就是有些字紫光打出来的和书上印刷的不大一样,发现紫光打出来复杂好多,书上的却写成了简体的样子。于是猜想,是不是台湾也将部分汉字进行了简化啊,只是没大陆彻底而已。不过可能还有个原因,就是紫光拼音的问题了。)